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。也未出庭作证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由其中一人代书 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代书打印遗嘱一份 ,虽有指印 ,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。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 。见证人栏有张某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、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、李某、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 、可见,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 ,注明年、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情况不详。日 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。2016年8月18日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该遗嘱无效 。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。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注明年 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 。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也未出庭作证 ,该份遗嘱,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。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?
法官表示 ,虽有指印 ,
综合上述情况,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,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,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 、对于这两份遗嘱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
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
法官表示,法官认为 ,市民如需立遗嘱,李某 、
具体到本案中 ,被告双方庭审陈述 、周某签名及手印。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